《风土记》注云 〔1〕 :“俗先以二节一日 〔2〕 ,用菰叶裹黍米,以淳浓灰汁煮之,令烂熟,于五月五日、夏至啖之。黏黍一名‘粽’,一曰‘角黍’,盖取阴阳尚相裹未分散之时象也。” 〔3〕
《食经》云:“粟黍法 〔4〕 : 先取稻 〔5〕 ,渍之使释。计二升米,以成粟一斗,着竹 内 〔6〕 ,米一行,粟一行,裹,以绳 。其绳相去寸所一行。须釜中煮,可炊十石米间,黍熟。”
《食次》曰:“ 〔7〕 : 用秫稻米末,绢罗,水、蜜溲之,如强汤饼面。手搦之,令长尺余,广二寸余。四破,以枣、栗肉上下着之,遍与油涂,竹箬裹之,烂蒸。奠二,箬不开,破去两头,解去束附。”
【注释】
〔1〕《御览》卷八五一“粽”引到《风土记》此条,无“注”字,作《风土记》正文,非是。启愉按: 据唐刘知幾《史通》卷五《补注》说周处《风土记》是作者自作注文,他说:“文言美辞,列于章句;委曲叙事,存于细书。”说明其正文辞句优美,小注(“细书”)委曲详尽。现在散见于各书征引的,其正文还保存着不少韵文风格,而本条则是注文。这有隋杜台卿《玉烛宝典》卷五所引可证,其文曰:“《风土记》曰: 仲夏端午,方伯协极。享用角黍(“享”下原有“驚”字,衍),龟鳞顺德。注云: 端,始也,谓五月初五也。四仲为方伯。俗重五月五日,与夏至同。 (同鸭)春孚雏,到夏至月,皆任啖也。先此二节一日,又以菰叶裹黏米,杂以粟,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熟,二节日所尚啖也。 ……裹黏米一名‘粽’(原误“”一 ),名‘角黍’,盖取阴阳尚相苞裹未分散之象也。”《要术》是节引,使“二节日”、“角黍”颇觉突如其来,看上引就很清楚。“黏黍”应作“裹黏黍”,词意始顺。
〔2〕“俗先以二节一日”,原无“一”字,致时日牴牾。此指端午和夏至两个节日的前一日裹粽,到次日可以应节吃,“一”字必须有,据《玉烛宝典》引文补。“以”作“于”解释,谓于二节日之前一日。
〔3〕古人以阴阳二气的消长来表述二十四节气的昼夜长短和寒暑的变化。西汉董仲舒《春秋繁露·阴阳出入上下篇》认为,春分和秋分都是“阴阳相半也,故昼夜均而寒暑平”。就是说阴阳分散平均的情况,所以叫“分”。夏至或冬至则是到了阳或阴的极点,所以叫“至”,也就是说包含着没有分散开来。虽然夏至的阳中已经开始酝酿着“一阴”,但还是阳占着绝对优势,阴还是被孕育着没有分散开来。
〔4〕粟黍: 此即指“角黍”,即粽子,“黍”不是实指黍米。
〔5〕“稻”指稻米,应脱“米”字。
〔6〕金抄等作“ ”(xì),他本作“ ”。按: 是竹箩, 是大竹筒。《玉烛宝典》卷五及《御览》卷八五一引《续齐谐记》都说道:“屈原五月五日自投汨罗而死,楚人哀之,每至此日辄以竹筒贮米,投水而祭。”又说至东汉光武时,长沙区改用楝树叶塞住筒口,并用彩丝缠束之,这样不会被蛟龙窃去。后世就发展为粽。据此,最早的粽有用竹筒盛米的说法,则他本作“ ”,亦未始不可解释。但联系下文“裹,以绳 ”,就讲不通。《食经》文多有俗别字,“ ”也许是“箬”的别一写法,或者如《今释》疑“箬”或“篛”之误,也有可能。
〔7〕 (yè): 《广韵·入声·十六屑》释为“粽属”。就本条所记,则是一种竹箬裹蒸的成条形的果肉糯米粉糕。
【翻译】
《风土记》的注解说:“习俗上先在〔端午、夏至〕两个节日的前一天,用茭白叶子包裹黍米,拿纯净浓厚的草木灰汁来煮,煮到熟透,就在五月初五、夏至这两个节日吃。〔包〕黏黍又名‘粽’,又名‘角黍’。这样包起来是取法于时令上阴阳二气还包裹着没有分散的情况。”
《食经》说:“粟黍的作法: 先取稻〔米〕,把它浸涨。每二升稻米,配上整治好的一斗粟米,放在竹 (?)里,一层稻米,一层粟米,包裹起来,用绳子缚紧。相隔一寸左右缠一道绳。需要放在锅里煮,煮到炊熟十石米的时间,粟黍熟了。”
《食次》说:“ 的作法: 用糯米粉,绢筛筛过,用水加蜜溲和,溲到像干硬的汤饼面一样。用手捏成一尺多长、二寸多宽的条,再切成四条,拿枣肉和栗子肉贴在上下两面,整条地涂上油,用竹箬包起来,〔缚好,〕上甑中蒸,蒸到熟透。上席时盛上两件,箬叶不要打开,只破开两头,解掉缚着的绳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