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4〕这条也见于《汉书·货殖传》,同样没有“白圭曰”的题称。原文是:“白圭,周人也。当魏文侯时 ……乐观时变,故人弃我取,人取我予 ……与用事僮仆同苦乐,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。故曰: 吾治生犹伊尹、吕尚之谋,孙吴用兵,商鞅行法是也。”(《史记》同)“挚”通“鸷”。伊尹: 佐汤灭夏。吕尚: 即姜太公,佐周灭商。孙吴: 春…
〔4〕这条也见于《汉书·货殖传》,同样没有“白圭曰”的题称。原文是:“白圭,周人也。当魏文侯时 ……乐观时变,故人弃我取,人取我予 ……与用事僮仆同苦乐,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。故曰: 吾治生犹伊尹、吕尚之谋,孙吴用兵,商鞅行法是也。”(《史记》同)“挚”通“鸷”。伊尹: 佐汤灭夏。吕尚: 即姜太公,佐周灭商。孙吴: 春秋时孙武和战国时吴起,都善于用兵,后世以“孙吴”并称。商鞅: 战国时人,帮助秦孝公变法,厉行新政,秦国因以富强。〔1〕以下都是《汉书·货殖传》的引文,也见于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。文内唐人颜师古的注文是后人加进去的。
〔2〕引号内是原有注文。下同。但并非全是颜师古的注,有些是《要术》原有的。即如此处“蹏,古‘蹄’字”上面,今《汉书》题称“师古曰”,但实际应是孟康注。又如下面注文“楸任方章者千枚也”,“钧,三十斤也”,都没有题名,今本都题称“孟康曰”,而“鱼以斤两为计”,“洪桐方章材也”云云,今本颜注根本没有。这些都说明《要术》所用《汉书》的注本有不同,那时颜注本还没出世。启愉按: 《汉书》在贾思勰之前已有很多家注本,如东汉荀悦、服虔、应劭,三国魏邓展、苏林、如淳、孟康,吴韦昭,晋晋灼、臣瓒,后魏崔浩等,都对《汉书》作过注解,其注本都是单行。至唐代颜师古乃汇录各家注说,并加以己见对《汉书》作注,这就是现在通行的《汉书》颜注本。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都著录有孟康《汉书音义》九卷,从《要术》所引都是孟康注来看,贾氏所用似乎是孟康注本,由于其书单行,为使读者知其为何人所注,故贾氏每注题称“孟康曰”。但由于后人塞进了颜注,原来的孟注被搞乱搞丢,所以才会出现上举的有注无名等现象。
〔3〕以此为率: 指按这个比例计算。就是马牛的价格是50头和167头之比,也就是说,马的价格是牛的3.34倍。
〔7〕“淮北荥南、济、河之间”,《史记》作“淮北、常山已南、河、济之间”。荥指荥泽,是古薮泽之一,久已湮塞,故址在今河南荥阳。常山即恒山,在山西北部;又汉郡名,郡治在今河南元氏西北。《史记》所指地区,比《汉书》要广阔得多,似乎反映山西、河北的木材逐渐被砍伐。
〔23〕《史记》张守节《正义》也引到,文同。但今本《华阳国志》无之,是佚文。汶(mín)山郡,郡名,汉置,郡治在汶江(今四川茂汶北)。汶(mín)山,即岷山,在四川北部,绵亘川、甘两省边境。都安县,三国蜀置,故治在今四川灌县东。
计然曰:‘ ……故旱则资舟,水则资车,物之理也。’”没有“范蠡曰”的引称。另外,《史记》裴骃《集解》引有《范子》,《旧唐书·经籍志下》五行类著录有《范子问计然》十五卷,并注说:“范蠡问,计然答。”(《新唐书·艺文志三》入农家类,作《范子计然》,注同)是唐开元时征书始出者,《隋书·经籍志》中未见,则此条来源,也可能出自《范子》之类后人托伪之书。“旱则资车,水则资舟”,是常理,恰恰和《汉书·货殖传》的“旱则资舟,水则资车”(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同)相反
颜师古解释:“旱极则水,水极则旱,故于旱时预蓄舟,水时预蓄车,以待其贵,收其利也。”《国语·越语上》文种对越王也说:“臣闻之贾人 ……旱则资舟,水则资车,以待乏也。”似乎这才合计然反常悬测的射利策略,则《要术》可能倒错了
此条见于《汉书·货殖传》者,作:“昔粤王句践困于会稽之上,迺用范蠡计然
白圭:战国时人,善于经商。《孟子·告子下》、《韩非子·喻老》也有一个白圭,善于筑堤治水,据《孟子》赵岐注说就是善于经商的这个白圭。但也有人说是另一人(如清阎若璩等)。
安邑:县名,汉置,有今山西安邑镇及夏县地。
夏:今河南禹州
陈:今河南淮阳等地
:同“醯”,醋。
白叠:棉花织成的布,古名白叠,也写作“白
”。
鲐:今指鲭鱼(鲭科的Pneumatophorus japonicus),分布于我国、朝鲜等地沿海。另一解释认为是
鲐,就是河豚。但颜师古斥为妄读为“夷”者,从台字多可读夷音,如怡、贻、饴、眙等,则“夷”是“ ”的通假,所指为鲇鱼,而河豚有毒,鲇鱼又名“鲇鲐”,则“妄读”者似亦不无可取。
巴:巴州,唐时州治在今四川巴中。
鲍乱臭:秦始皇暑天死于沙丘(在今河北平乡),尸体运回长安,路上已发臭,乃用鲍鱼放在运棺材的凉车中,以乱其臭。鲍鱼,即腌鱼,有臭气的。
它果采千种:采得山野果实多到一千种,很难理解,《史记》作“佗果、菜千钟”,“种”作“钟”,似乎合理些。
驵侩:大牙商,大经纪人。下文“千乘之家”指封地百里的诸侯。
“ ……三之 ……五之”:这有不同解释,除孟康外,有认为是“三分取一,五分取一”,又有认为是提取3%或5%,还有其他解说。由于所记不明,难免分歧。
《华阳国志》:东晋常璩撰。记述远古到东晋时期的巴蜀史事,是研究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的重要资料。今传本已有残缺。
陂:“陂”,《史记》同,今本《汉书》作“波”,颜师古特作注辨明:“波,读曰陂,言有大陂养鱼,一岁收千石鱼也。说者不晓,乃改其波字为‘皮’,又读为‘披’,皆失之矣。”不但《汉书》原文不同,颜注也不同。
鱼以斤两为计:“鱼以斤两为计”,今本颜注无此句。《史记》裴骃《集解》引徐广语,有此解释。
其:“其”,没有意义,疑衍。
谚曰:“谚曰”云云是贾思勰插注,非《汉书》注文。卒(cù),通“猝”,突然。
本篇所记:本篇所记,除篇末引《淮南子》外,余均出于《汉书·货殖传》,也见于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。《要术》自序称:“商贾之事,阙而不录”,因此有人怀疑本篇不是贾思勰的本文,而是后人掺假的。其实不然。《要术》各卷讲谷物、蔬菜、经济作物和树木栽培以及动物饲养的某些篇中,都讲到农副产品的交易换钱,大面积的经营赚钱,大数量的买良汰劣,以至价格贵贱的预测,有时甚至损人利己,难道诸多记录也不承认是贾氏本文?贾氏反对的是以“舍本逐末”和“日富岁贫”为特征的“商贾”,就是不事生产,专门以经商买卖为业的行“商”坐“贾”,他们丢掉农业生产的根基,专搞别人产品的转手买卖,投机倒把,暴富暴贫,才是贾氏极力反对的。而“货殖”所讲的几乎全是农、林、牧、渔和副业生产的事项,没有脱离农副业生产,这和贾氏所经营的农副产品的买卖相一致,是以“自产自销”的方式进行,贾氏认为是农家分内之事,根基是扎扎实实的,有利于农业再生产的发展,完全不是空手倒把的“商贾”行径。所以,他引录了《货殖传》。
这整条注文:这整条注文,今本颜注没有,但见于《史记》裴骃《集解》引《汉书音义》。可能是孟康注而被后人脱漏题名。金抄作“洪桐”,《汉书音义》作“洪洞”,是形容木材粗大,而“洪桐”只是大桐树,“桐”疑“洞”之误。但“洪洞方章材也”这句,《汉书音义》作“洪洞方槀章材也”,“槀”应是袭上文“薪藁”而衍,《史记》中华标点本读“洪洞”为地名,标点为“洪洞方槀。章,材也。”“方槀”不词。“方”谓正直,“方章”是说平正粗直的大材木,参校《要术》可得正解。曹掾(yuàn),分曹治事的属吏。
颜师古解释的:颜师古解释的“合”,是数量相等的意思,但怎样合法,解释多有不明。《史记》裴骃《集解》引徐广注,“合”读为“瓵”(yí),是受一斗六升的陶制容器,有确切的数量,比较明白些。
唐有沔州:唐有沔州,故治在今湖北汉阳。
郑康成即郑玄:郑康成即郑玄,语见《周礼·天官·笾人》郑玄注“鲍鱼”。“
”,郑注承正文亦作“鲍”。此系《周礼》传本有异。煏(bì)室,火房。
见:见《淮南子·诠言训》。下文高诱注,今传高诱注本无此注。